中纪委再对环保问题利剑出鞘。
23日,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包括天津津南区原副区长陈波、河北宁晋县副县长李风杰、江苏灌南县委书记李振中在内的55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甚至被免职。
这份通报措辞严厉,“狠话”频出。通报指出——
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负责同志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错误政绩观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力,严重偏离了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严肃查处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还特别强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也意味着,今后各级纪委对环保领域的追责问责力度必将持续加大。
众所周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十九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成小康决胜时期的三大战役之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保护生态环境,中央不遗余力。“1048人被问责,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159人,处级干部464人……”这份涵盖从省部级领导到县处级干部的问责清单,是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七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后的“成绩单”。
问责背后,暴露的是监管的层层缺位。如此不作为、乱作为、阳奉阴违,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极不负责。
祁连山的生态保护问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消极应付中央指示,对祁连山的生态环境破坏负有重大责任。他在督查调研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时,每到一地都反复强调环保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提起要求来“口号响当当”,但就是没有下文。
去年7月,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对外公布,包括3名副省级官员在内的甘肃诸多官员被问责。
更有甚者,监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与企业沆瀣一气,大搞利益输送,充当企业污染环境的“保护伞”。
曾顶着“环保明星”光环的山西省环保厅原厅长刘向东,一步步沦为环保权力寻租者,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保违法处罚、环保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家庭财产数以亿计。
2015年底落马的原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曾借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受贿,又在调查污染事故时“关照”事故责任公司,性质极为恶劣。
随着中央对环保问题的治理力度逐年加大,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被问责。可以说,以问责促尽责的工作导向初步形成,倒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真正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
未来,环保问责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中央环保督察将在三年内实现新一轮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
这也向外界释放了强有力的信号:无论是谁,不管级别高低,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只要越雷池一步,必受严厉问责。